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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04:30:00
日報

律政司首引反恐條例改十人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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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數小時,警方在各區搜出大批武器及違禁品,包括手槍、子彈和軍刀等,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堂,律政司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修訂其中10名被告的控罪為「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是《反恐條例》自2002年通過至今首次使用,最高可囚終身。而各被告的交替控罪為「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罪」,另被加控串謀謀殺罪。控方獲准押後至11月29日再訊,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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