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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13:37:00

避警抄牌|司機疑「朝行晚拆」車牌行車證 3電單車遭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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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單車司機懷疑因避免被抄牌,而在泊車時故意拆走行車證及車牌。(警方提供)

有電單車司機懷疑因避免被抄牌,而在泊車時故意拆走行車證及車牌。(警方提供)

有電單車司機懷疑因避免被抄牌,而在泊車時故意拆走行車證及車牌,在開車時才重新裝上。將軍澳警區交通隊本月採取執法行動,至今共票控13架電單車涉違泊、不展示行車證及車牌,並於今早在翠琳路拖走3架涉嫌阻路、無展示行車證及車牌的電單車。

警方表示,將軍澳警區人員發現有電單車司機為避免被票控,涉嫌實行「朝行晚拆」,泊車後將車牌及行車證故意拆走,在開車時才重新裝上,遂於本月內展開4次打擊違泊電單車不展示行車證及車牌行動。

底盤號碼可核實車主身分

警方強調,雖然車輛沒有展示行車證及車牌,但仍可透過車輛本身的底盤號碼查核車主身分,亦可即時採取拖車行動。根據《道路交通第374章》,駕駛者必須展示、亮起或裝妥車輛登記號碼及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否則便觸犯法例,輕則定額罰款320元,重則有機會要上庭,首次被定罪者,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被拖車的車主如要認領車輛,需付560元拖車費。

警方今早在翠琳路拖走3架涉嫌阻路、無展示行車證及車牌的電單車。(警方提供)

警方今早在翠琳路拖走3架涉嫌阻路、無展示行車證及車牌的電單車。(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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