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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04:30:00
日報

指定法官任命準則 馬道立:須按才能不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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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區國安法》列明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法律界質疑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圖)昨發表聲明,強調指定法官及相關的法庭運作必須符合《基本法》,而任命法官的唯一準則是其司法及專業才能,不應考慮政治因素,至於擁有外國國籍的法官並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

馬道立在聲明中表示,指定法官及相關法庭運作均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即所有指定法官將來自司法機構的現任法官,而按照《基本法》第88條任命的法官,都是根據由終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由特首作出任命。

外籍法官不排除在指定法官外
他續說,指定法官與所有法官一樣,任命必須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及專業才能,強調這是唯一考慮準則,不應根據包括政治等任何其他考慮因素。他又說,擁有外國國籍的法官並不排除在指定法官之外,指他們是按《基本法》獲任命在香港出任法官,對香港貢獻良多。

馬道立又說,在考慮個別法官是否適合獲指定時,須考慮所有法律上的反對原因,例如《港區國安法》第44條列出的反對原因,或任何基於偏頗或合理地給人偏頗觀感而提出的反對原因;當指定法官的任期屆滿時,其他合適的法官亦可獲指定成為指定法官,有關安排尤其適用於來自普通法地區的終院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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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法官由司法機構負責
馬道立並表明,有關國安案件的排期、處理、委派哪位或哪些法官負責處理案件或上訴,由相關級別的法院領導決定,強調這些事宜全屬司法機構的職責範圍。他同時重申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和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並受《基本法》保障,保持和維護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和法治,是司法機構的使命和憲制責任。


郭榮鏗︰聲明未能釋除疑慮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馬道立的聲明無觸及港人的憂慮及質疑,他指《港區國安法》並無規定特首必須根據終院首席法官的建議任命指定法官,質疑若特首或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與首席法官的意見分歧時,應採取哪方意見作準,並擔心特首將對審理相關案件的法官擁有「無比權力」。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馬道立的聲明反映司法機構有決心維護司法獨立,盡最大努力維護法官的尊嚴及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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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張國鈞則關注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時,會否出現雙重效忠問題,令人覺得有所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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