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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17:05:00

派福袋誘投票給鄭泳舜 李慧琼前助理等2人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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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前助理等2人涉嫌在選舉中派福袋誘人投票給鄭泳舜,各被判囚8個月。圖前排為李慧琼和鄭泳舜。(資料圖片)

李慧琼前助理等2人涉嫌在選舉中派福袋誘人投票給鄭泳舜,各被判囚8個月。圖前排為李慧琼和鄭泳舜。(資料圖片)

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助理和另一名家庭主婦,涉以價值100元的「福袋」誘使一男一女投票予參選的鄭泳舜,早前被裁定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各被判囚8個月。

兩名被告王維霞及鄧奕梅,由囚車押送到法院,當中王維霞是李慧琼的前助理。她們都在庭上呈上求情信,王維霞的求情信表示她長時間熱心服助社群,近期又患上乳癌,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鄧奕梅的求情信則指被告2011年由內地來港,對民主制度認識不深。

惟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漠視選舉神聖,輕判會導致選舉制度崩壞,打擊市民對選舉的信心,必須判處阻嚇刑罰,又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毫無悔意,決定判處兩人入獄8個月,並拒絕兩人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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