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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16:59:00

海關督察向下屬借5萬元 索取及接受利益罪成停職兼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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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督察向下屬借5萬元,索取及接受利益罪成。(資料圖片)

海關督察向下屬借5萬元,索取及接受利益罪成。(資料圖片)

海關督察向下屬借貸5萬元,再輾轉下向下屬的警員好友借款,但督察遲遲未還款,警員向海關舉報並揭發事件,海關督察被控未經許可而索取及接受利益兩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暫委裁判官陳國維不接納被告稱是替朋友借錢的說法,指督察與該友人交情不深,卻押上前途幫他借錢,甚至認為該名友人為虛構,最終裁定海關督察罪成,被告准保釋至下月1日判刑,以候被告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控罪指,當時身為海關督察的32歲被告鄭文傑,於2018年10月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下屬劉港生索取5萬元貸款,以及從劉港生的友人梁偉劍接受該筆貸款。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與其公職無關,亦無貪污意圖,自2019年已被停職,亦因賭博而破產,本案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加上被告已破產,判罰款亦無意思,望法庭判處短監禁刑期及緩刑,讓被告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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