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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09:20:00

電子消費券|陳茂波:可用於交通盼人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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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指消費券可用於交通盼人人受惠。(資料圖片)

陳茂波指消費券可用於交通盼人人受惠。(資料圖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5千元消費券擴闊至可用於交通費,是聽了市民和立法會議員意見,社會失業率仍偏高,支援經濟能力較差市民。他說,過去一年多以來,社會面對暴力事件及疫情,失業率高,每個人的環境不一樣,因此希望兼顧到各人需要,認為今次的調整合適。

陳茂波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消費券發放會按不同儲值支付工具,分兩或三期發放,是參考了海外做法,希望在一段時間內,持續促進消費,所以才分期發放。如果選用八達通,就會分3期發放,首兩期各2,000元,最後一期發放餘下1,000元。他指,其他3款支付工具,容許在5個月內用完5,000元,八達通就讓市民在7個月內使用4千元,再取回餘下1,000元的消費劵,希望提供更多選擇給市民。他又指,電子消費券其中一個目標是推動電子支付覆蓋率,又謂本港今年首4個月電子支付及網上銷售總額雖按年增長逾五成,但只佔全港總零售額7%,仍然偏低,須追上時代。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就表示,八達通最後一期發放的1,000元,當局不會限制市民如何使用,亦不設使用限期,相信大部分市民仍會用於本地消費,也沒有太大誘因套現;假若市民購物後退貨,一般情況下會退回消費券而非現金,若果期限即將屆滿,將獲發一張特設使用期限一個月的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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