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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11:20:00

涉醉駕拒吹波 藝人楊明被控3罪下月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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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早前涉醉駕被控3宗罪。(資料圖片)

藝人楊明早前涉醉駕被控3宗罪。(資料圖片)

藝人楊明在本年8月涉嫌駕車在山頂失事撞壆,事後他滿身酒氣,腳步不穩,並拒絕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昨日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宗罪名,案件將於下月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至於被楊明撞毀的石牆,路政署早前回覆中西區區議會時,稱石牆可用被撞爛的石頭修復,費用僅需4,000多元。

事發在8月8日凌晨零時許,39歲藝人楊明駕車在山頂落山時,懷疑失控越線自炒。當時楊明被指爛醉如泥,下車時需由兩名警員攙扶,他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楊明事後接受無綫節目《東張西望》訪問時未有提及自己飲酒,只解釋他撞車後「比較暈,唔係太清醒」,故無法做酒精測試。

翻查資料,楊明2005年因醉駕被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翌年在夜店襲擊保安員而被判守行為,守行為期間又在醉酒後破壞便利店,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並向便利店賠償3,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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