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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8:05:00

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資產 李家超:依法打擊危害國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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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凍結黎智英資產 為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林俊源攝)

李家超指凍結黎智英資產 為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林俊源攝)

保安局早前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282)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保安局長李家超回應指,根據《國安法》下的細則,若保安局長認為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與危害國安有關,可以書面發出凍結通知,他指已充分考慮自己掌握的資料,強調危害國安是嚴重罪行,政府必然會嚴厲執法,追究到底。

李家超表示,凍結資產是重要措施,可防範及制止相關罪行。至於凍結資產的款額,他指不適宜公開。李家超又指,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是有效應對和防範洗黑錢以及違法行爲融資的措施,有法律條文清晰列明哪些情況下,資金涉及違法行爲及犯罪得益,並有法庭程序確保警方行使權力合乎規範。

被問到有傳當局有意取締《蘋果日報》,李家超沒有正面回答,只表示今次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強調目的是打擊非法行為,與新聞工作沒有直接關係,強調任何人從事任何工作,都要守法。

被問到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涉光顧無牌接摩店的事宜,李家超指涉及警務人員的不當行為指控,警方正在做調查,最重要是作一全面、公平及公正的調查,調查完成前任何評論都是不適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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