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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
2020-05-15 04:30:00
日報

留意標籤 能量棒小食棒高糖高卡 消委會籲防愈食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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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足郊遊近月再成不少港人避疫活動,或會考慮帶備能量棒或小食棒充當糧草補給,部分亦標榜高纖,被視作減肥或健康食品。不過消費者委員會發現測試樣本中九成屬高糖、逾七成屬高卡路里,容易「愈食愈肥」,嚴重可導致心血管疾病,而能量棒及小食棒難清晰分辨,不少小食棒也「能量充足」,提醒大人細路均須細閱營養標籤,高能量產品不宜當作小食。

消委會提醒高能量產品不宜當小食。(陳奕釗攝)

消委會提醒高能量產品不宜當小食。(陳奕釗攝)


消委會檢視市面12款運動能量棒及26款小食棒產品營養標籤,當中35款屬高糖(食安中心參考水平:每100克多於15克糖)、12款屬高脂(參考水平:每100克多於20克脂肪)及28款高卡路里(衛生署《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每次不宜食多於125千卡),不宜當作小食。糖含量最高的「Overstims」每100克含53克糖,高於參考水平2.5倍。能量值最高的樣本「Pro Bar」含290千卡,即55公斤成年人進食一條後,須步行約90分鐘或跑步約38分鐘方能消耗攝取能量。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副主席雷永晶指,吸收太多能量會影響正餐食慾及營養吸收,長期吸取過多脂肪或能量,亦有患心血管疾病風險。


另外,16款樣本符合相關規例的「高纖」定義(每100克固體食物含不少於6克膳食纖維),雷永昌指,纖維當然對身體有好處,但過多同樣會影響糖分吸收,有機會致腸胃不適,運動前或期間進食過多纖維或會影響運動表現,建議參考衛生署「食物金字塔」保持健康飲食;同時須平衡其他成分含量,否則追求「高纖」未必能達纖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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