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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12:24:00

郵差涉趁疫在家工作外出秘撈 遭廉署起訴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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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涉趁疫在家工作外出秘撈,遭廉署起訴4罪。(羅庸軒攝)

郵差涉趁疫在家工作外出秘撈,遭廉署起訴4罪。(羅庸軒攝)

一名派駐香港仔派遞局的郵差,涉於去年新冠疫情獲安排在家工作期間,到健身集團「秘撈」,詐騙政府兩日薪金共逾1,200元,被廉政公署起訴4罪,案件明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30歲被告許紹基,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以及兩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廉署指,早前接獲香港郵政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17年2月初加入香港郵政任職郵差,此前於一間健身集團任職會所主任。被告於2017年2月底,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向香港郵政申請在上述健身集團從事外間工作,而申請於同年3月底被拒,香港郵政隨後就此展開調查。

兩日值勤期間到健身集團工作

廉署表示,香港郵政因應新型肺炎疫情,於去年1月至8月間歇性實施在家工作安排,期間所有郵差均須在家候命,不得在辦公時間內辦理個人事務或擔任外間工作。但被告涉於去年7月21日及31日值勤期間,到上述健身集團工作。

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於去年5月27日及6月4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兩份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便箋,指他加入香港郵政後從無擔任任何外間工作,而他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政府。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於去年7月21日及31日,沒有向香港郵政報告他於該兩日缺勤,並意圖欺騙而誘使香港郵政向他發放薪金共逾1,200元,而導致他獲得利益及政府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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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告的郵差本身派駐位於香港仔郵政局內的派遞局。(羅庸軒攝)

被控告的郵差本身派駐位於香港仔郵政局內的派遞局。(羅庸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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