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女補習老師周見盈涉虐打10歲小學生,她早前否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圖)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將她還柙,押後至10月4日以索取背景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被告周見盈於2014年起任職補習老師,被控於去年5月在位於元州商場附近的補習學校責打一名小學生,包括以文件夾膠條打頭、臉、手,扯耳珠,以厚書本扑頭,將學生的頭撼到枱上,以及用清潔劑噴臉等,之後曾要求該名學生不要將事件告訴任何人,及至該名學生父母見兒子傷勢於是報警。
案情指,被告周見盈於2014年起任職補習老師,被控於去年5月在位於元州商場附近的補習學校責打一名小學生,包括以文件夾膠條打頭、臉、手,扯耳珠,以厚書本扑頭,將學生的頭撼到枱上,以及用清潔劑噴臉等,之後曾要求該名學生不要將事件告訴任何人,及至該名學生父母見兒子傷勢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