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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05:15:00

改善校本管理 專責小組27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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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管理政策」自2005年起,在所有資助學校實施,原意讓辦學團體有更大自由度,按適合學校的需要作管理。惟近年多間資助學校屢爆醜聞,坊間質疑該政策或致學校管理規管失效,更有教師疑不堪校內管理壓迫而輕生。「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成立近兩年,昨公布檢討報告,建議包括校監及校董要接受培訓、加強教育局「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處理投訴範圍等。
 

小組報告建議循三大範疇包括「改善管治質素」、「加強學校行政效能並釋放教師和校長空間」,以及「促進主要持份者參與學校管治」,合共27項建議。
 

小組建議局方擴大學校投訴覆檢委員團涵蓋教師的投訴,並加強各投訴渠道、機制的透明度、公信力;另鼓勵辦學團體盡早以調解方式處理屬校與投訴人的分歧,小組成員黃嘉純指良好溝通有助解決問題,希望少以「對與錯的立場」解決紛爭。

小組認為部分校董欠缺相關管理知識,建議新任校監及校董,首年內分別參加最少合共6小時及3小時的培訓;現任或曾任的校監及校董均須每年參加一項最少2小時的培訓,但僅為軟指標,小組主席雷添良指不強制參與是避免削弱合適人士出任校董的意願。該建議由2019/20學年起試行4個學年,2年後中期檢討、完成後再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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