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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04:30:00
日報

「自首」說法惹中學校長不滿 政府重申未成年學生僅保留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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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家超(圖)在立法會見記者時指,在理大事件上至今有近900人向警方自首,當中300人為未成年人士,他希望事件能夠和平解決,又「強烈呼籲」在理大內的人向警方自首;而於所有從理大離開的人,李家超表示全部都會以暴動罪拘捕。惟有中學校長對李家超「自首」的說法感到愕然,天主教慈幼會伍少梅中學校長李建文表示,警方承諾對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只會作登記及保留追究權利,以他們理解,上述做法並非向警方「自首」,亦非拘捕行動,他又稱有仍然留守在理大內的學生得悉李家超的「自首」說法時感到擔憂,一度不願跟從校長離開理大。
 

(蘇文傑攝)

(蘇文傑攝)

就回應李家超有關「自首」的說法,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與香港輔導教師協會昨午發聯署聲明,強調學生接受警方安排,自願離開理大並不等同自首,指自首即承認犯罪。李家超其後為早前「自首」的說法作澄清,重申未成年人士如決定自願離開理大,他們並不會被拘捕,在警方登記資料後可獲放行,惟警方保留追究權利。保安局其後補充,指「自首」是指「自願把自己交給警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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