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應該主動追求心儀的人,抑或被動去等待追求者,在不同的年代,大家的想法往往都不盡相同。就以六、七十年代做例子,如果大家問當時的男生或 女生,談戀愛應該主動追求抑或被動等待,相信他們的答案都會很明顯,就是認為男生應該主動追求女生,正如俗語所講:追女仔。至於女生,一般都只會等待男生 追求,曾經聽過一些長輩講,當時的女生如果主動追求男生,會被視為「唔矜貴,唔知醜」。在那個時代,主動與被動很多時不是由個人決定,而是建基於社會對於 性別的既有看法。
到今時今日,如果再說男生主動女生被動,似乎真的有些不合事宜。那麼,現今 的人又怎樣去看在求愛當中的主動與被動呢?原來不少青年男女,會將主動或被動視為一種策略考慮。對於他們來說,主動抑或被動,會視乎他們的對手而定,例如 他們發現對方愛自己較多,就不會主動作出追求;反之,如果自己愛對方較多,即使是女生也好,也往往會主動出擊。對他們來說,戀愛就是誰付出得多就會輸,故 此,如果可以的話,讓對方先做主動,日後自己在戀愛關係便佔上風;但如果自己真的沒有對方不行,那就唯有主動出擊。
另有一些男女,更會將策略考慮升級,例如有女生明明很喜歡某一男生,但怕向 對方表白後,對方會覺得自己很容易追到手,結果即使想主動出撃,也死忍著不作表示,即使對方主動去向自己示好,仍然要扮作不太在意,怕對方知道自己的底 蘊,這種主動地被動的策略,反映不少人視作為一種計算,這也合乎現今都市人的特質,事事追求成本效益,目的為本。但如果我們在求愛過程中,過份把主動與被 動視為一種策略的話,可能會失去了求愛的本意,甚或影響了一段正面的關係的發展。
故此,對於在求愛中應該主動或被動,建議有三。
第一:細心留意對方的性格,例如你覺得對方不錯,有心跟對方發展,但對方性格本身較被動,即使你知道對方較愛你也好,也不妨向對方主動一點,例如主動向對方問好,因為要被動的人作主動,往往是需要鼓勵。
第二:視乎情況去決定主動與被動,例如你較喜歡看戲,就不妨主動一些相約對方,反之,如果對方較擅長遠足,則不妨提議由對方安排行程,避免在關係上過份由一方主導。
第三,無論主動追求抑或被動求愛,切勿就此把自己在戀愛中的身份定型,認定主動就較上風,被動就較下風,說到底,一段不平等的關係,是難以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