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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17:05:00

【修例風波】男子涉襲警獲不提證供起訴 自簽守行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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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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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歲男子於去年在將軍澳涉嫌襲警,案件原定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但律政司願以不提證供起訴了結案件,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7日晚在將軍澳唐德街有約數百人示威,有人圍著警車叫喊及擲硬物,警長黃成輝落車驅散期間,見被告吳智晉向唐賢街方向奔跑並跌倒,警長嘗試將他制服,被告因掙扎推撞到警長的胸口,警長其後到將軍澳醫院檢查,證實上胸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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