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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14:55:00

【修例風波】速遞員噴「林鄭下台」還押 控方索賠逾2.5萬元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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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年速遞工人因不滿修訂《逃犯條例》及政府施政,去年5月起多次在政府公物上噴寫「平反六四」、「林鄭下台」及「赤蛾禍港」等字句,又在特首辦外牆潑上黑漆,他今日在東區裁決法院承認6項刑事損壞罪名,裁判官下令被告還押至本月17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至於控方申請被告須賠償逾2.5萬元,則被裁判官拒絕,不頒賠償令,留待控方申請民事索償。

控罪指,53歲被告李仲賢,於去年5月19日、5月20日、5月24日至6月1日間、6月7日及今年3月28日,分別在西營盤西邊街行人天橋隔音屏障、金鐘添馬公園觀景台牆壁、大埔山塘路近南運路一個配電箱、大埔白石角海濱長廊一金屬圍欄及磚牆、馬鞍山橋下路一條燈柱,以及特首辦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損毁。警方是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對《逃犯條例》修訂、政府施政不滿及憤怒而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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