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舞群組爆疫,食環署正調查大批顧客無戴口罩跳舞。(網上影片截圖)
食環署今日表示,正調查大批顧客於持牌餐飲處所範圍內,沒戴口罩跳舞的個案,當時他們並非在餐桌飲食。食環署正向所有餐飲處所持牌人或負責人發信,促請他們及顧客要嚴格遵守防疫規例,包括戴口罩的規定。發言人強調,若有足夠證據,餐飲業務負責人可因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中,有關在餐飲處所內顧客除於餐桌飲食外須一直佩戴口罩的規定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顧客非飲食時沒有佩戴口罩,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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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餐飲處所吸水煙是否違規,當局指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其中涵蓋水煙。顧客在餐飲處所非飲食時,包括在吸水煙時沒有佩戴口罩,或市民在公眾地方因吸水煙沒有戴口罩,亦會觸犯防疫規例,可被定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