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計劃推行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譚耀宗在《紫荊》雜誌撰文,指若有議員和參選人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應被取消資格。他又指,今次立法決定凸顯中央堅決貫徹和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形容對香港是一場及時雨,呼籲各界做好宣傳,不能讓法案成為「無牙老虎」。
然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譚耀宗所謂取消議員和參選人資格的說法表示「極度憤怒」,他稱《基本法》第73條列明立法會有行使制定、修改及廢除法律的職權,立法會議員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可以自由決定投票意向,強調人大投票通過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時,都有1票反對和6票棄權,反問是否亦要徹查、DQ投反對及棄權票的人大代表。他質疑譚耀宗的說法違反《基本法》,並製造寒蟬效應,敦促特區政府嚴肅徹查譚耀宗涉嫌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威嚇民主派現任立法會議員及參選人「跪低」,一定要他們支持「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