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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4:45:00

女秘書涉盜雷頌德公司248萬元 偷竊虛假文書罪成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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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秘書涉盜雷頌德公司248萬元,偷竊虛假文書罪成囚3年。(雷頌德@IG)

女秘書涉盜雷頌德公司248萬元,偷竊虛假文書罪成囚3年。(雷頌德@IG)

流行音樂創作人雷頌德7年前被公司私人秘書,80次未經受權下以雷頌德事先簽發的轉帳單及冒簽支票,盜取雷頌德248萬元,女秘書早前被裁定6項偷竊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法官李慶年今早在區域法院指案件情節嚴重,事主雷頌德非常依賴被告處理開支,被告違反信任,犯案有預謀並持續16個月,涉案金額龐大,終判處被告監禁3年。

控罪指36歲被告鄭嘉欣在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9月2日,向渣打銀行出示雷頌德預先簽署的存款單和以兌現支票的形式,轉走雷頌德私人戶口及他名下公司的戶口的資金,涉及80次交易,涉款248萬元。

辯方求情指案件受嚴重延誤達7年才審結,導致被告患有焦慮症。法官李慶年反駁指,案件繁瑣,牽涉4間公司、6個銀行帳戶及80宗交易,涉及大量文件,調查期間因渣打銀行未能提供銀行戶口證明致延誤9個月,案件進度屬合理延誤,無關警方控方不作為。

法官又提到,被告丈夫在求情信稱,被告為雷頌德工作是噩夢的開始,寫到「好人是否有好報?人善是否被人欺」。法官批評被告丈夫指摘別人追究被告偷竊,淡化被告過錯,顯示出被告無悔意,重犯風險高,坦言「我都唔知點可以行使酌情權」。最終考慮到其所為破壞誠信,案情嚴重,判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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