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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18:05:00

廉署控3名國泰員工 涉收10萬助買福利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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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國泰前任及現任員工,涉嫌收賄助他人購買福利機票,遭廉署起訴。(資料圖片)

3名國泰前任及現任員工,涉嫌收賄助他人購買福利機票,遭廉署起訴。(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起訴3名前任及現任的國泰員工,指他們涉嫌收受賄款共逾9.8萬元,以協助他人以員工福利,購買75程機票,令國泰損失116萬元,目前3人已獲准保釋,並將於下周二(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3名被告為劉靜雯,34歲,為國泰前艙務長;李仲輝,26歲;以及王愛婷,31歲,他們分別為國泰航空現職及前機艙服務員。劉靜雯被控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李仲輝及王愛婷則分別被控與劉靜雯串謀干犯其中兩項控罪。

其中兩項控罪指劉靜雯涉嫌於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間,先後兩次與一名女子一同串謀,使劉靜雯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分別接受約2,600美元(約2萬港元)及至少1,500美元(約1.2萬港元),作為劉靜雯按該計劃提名該女子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劉靜雯及李仲輝涉嫌於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間,與上述女子一同串謀,使李仲輝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約5,000美元(約3.9萬港元),作為李仲輝按該計劃提名該女子一名朋友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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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下一項控罪指劉靜雯及王愛婷涉嫌於2019年1月3日至23日期間,與上述女子一同串謀,使王愛婷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約3,500美元(約2.7萬港元),作為王愛婷按該計劃提名該女子另一名朋友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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