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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04:30:00
日報

快速驗毒 掃口水10分鐘即知 警推快速測試打擊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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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只須收集少許口腔液便可快速驗毒。(莊振邦攝)

警員只須收集少許口腔液便可快速驗毒。(莊振邦攝)

測試儀出現3條對照紅線證明採樣有效。(莊振邦攝)

測試儀出現3條對照紅線證明採樣有效。(莊振邦攝)

毒駕不僅傷害自身,亦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警方今日開始將使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為懷疑毒駕的司機做即場初步測試,料10分鐘內便知悉結果,藉此提升打擊毒後駕駛的效率。
 

警方資料,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DrugWipe®6S」,可檢測到本港常見的6種毒品,包括海洛英、氯胺酮(K仔)、搖頭丸、大麻、可卡因及冰毒。測試儀長13厘米、闊2厘米,每個包裝上有獨立編碼,交通警會在司機面前撕開,再將測試儀放司機口內「掃取」小量的口腔液;口腔液與儀器內試劑混合,待約8至10分鐘,測試儀中間位置可顯示結果。若出現3條對照紅線證明採樣有效,如在測試儀「指定」位置出現其他紅線,則反映司機或吸食了某種毒品。司機如未能通過測試,便須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作進一步化驗。


新測試儀器由德國製造,每支成本為380港元,經醫管局研究推薦使用,多個國家及地區已採用,包括比利時、澳洲、英國及澳門。交通總部署理高級警司(行政)吳海威表示,口腔液測試比傳統的「藥物影響觀測」及「損害測試」更快捷,可節省近20分鐘,準確度超過八成,認為能夠提升執法效益,快速找出懷疑個案,有助打擊毒駕。 


警方指,2018年至2020年涉及毒駕的數字,分別為6宗、8宗及18宗,數字縱有微升,但仍然處於低水平。警方提醒,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拒絕進行快速口腔液測試或毒後駕駛,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監禁3年及取消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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