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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18:39:00

新冠肺炎|46歲婦三度離開檢疫地點 兩人違檢疫令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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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6歲婦人早前三度離開檢疫地點,其中一次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資料圖片)

一名46歲婦人早前三度離開檢疫地點,其中一次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資料圖片)

本港再多兩人違反強制檢疫令被囚,衞生署指一名46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酒店強制檢疫14日,但她上月1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時,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她同日被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餘下強制檢疫,但分別在上月11日和13日逃離檢疫中心。她分別被控3項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和一項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4項罪行,共被判處即時監禁6星期。

另一宗個案涉及一名29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強制檢疫14日,惟去年10月29日他在檢疫令尚未屆滿之時,於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6日。

截至今日,本港已有137人因違反檢疫令而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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