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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19:17:00

新冠肺炎|52歲確診婦提供虛假密切接觸者資料 判囚14日成第3名罪成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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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52歲婦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4日。(資料圖片)

涉案52歲婦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4日。(資料圖片)

衞生署今日(10日)公布,一名52歲新型肺炎確診女病人(#9609),今年1月17日在衞生防護中心進行其流行病學調查期間,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的密切接觸者資料。她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翻查資料,患者居於元朗寶豐樓,於1月18日被公布確診,屬本地源頭未明個案,其後留醫至2月2日出院。

署方指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發言人表示,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阻延病毒追蹤工作,對公共衞生構成重大威脅。

截至今日,共有5人已因違反有關規例被法庭定罪。署方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翻查資料,首宗和第二宗個案的被告並非新型肺炎確診者,而第三、四宗違例者是涉及本港社區首條變種病毒傳播鏈的印度裔30歲男工程師Syed Mohamed Rizvi(#11643)和菲律賓籍31歲女護士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1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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