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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23:19:00

曾憑父權母蔭避過死刑 雲南「警二代」惡霸孫小果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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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中)。(新華社)

孫小果(中)。(新華社)

轟動一時的雲南昆明地方惡霸死刑犯孫小果「死裡逃生」一案終於有個了斷,孫小果去年底再被判處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上周三裁定核准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孫小果執行死刑,還讓孫小果臨死前再與親屬見面。

內地傳媒報道,孫小果曾於1994年涉輪姦被捕,當時在昆明官渡任警員的生母及在昆明公安局五華分局任副局長的繼父,將孫小果年齡由19歲竄改為17歲,結果孫小果因「未成年」,次年底獲輕判3年,其後生母更用虛假患病證明,為孫小果保釋及保外就醫,最終孫小果坐少2年4個月零12日監。長期逍遙法外的孫小果有恃無恐,在1997年4月至11月期間,以殘暴手法強姦多名女子,同年11月被捕,次年2月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維持原判,但因死刑未獲核准,1999年3月改判死緩。由於生母和繼父多次賄賂司法系統及監獄系統官員,2007年9月,孫小果又再獲改判有期徒刑20年,之後再獲減刑。到2010年,本應仍在監獄服刑的孫小果卻現身昆明街頭,且2011年開始更名為「李林宸」從商,經營多家公司和夜店。

去年3月,昆明市政法機關辦理一宗故意傷害案時,發現其中一名疑犯竟是孫小果,驚動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最終發現之前辦理孫小果案的審判人員涉嫌受賄、徇私舞弊等,導致錯誤判決。雲南高院去年10月重審案件,同年12月維持當年一審裁決,判孫小果死刑。涉及孫小果案的司法系統及監獄系統官員,以及孫小果生母及繼父,共19人因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等罪名,去年底分別被判囚2年至20年,其中生母監禁20年、繼父監禁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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