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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4:30:00
日報

涉前年渠蓋襲清理路障男 34歲裝修判頭認罪判監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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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裝修判頭的33歲男子梁啟樂被控前年12月1日於旺角以渠蓋襲擊一名清理路障的男子,致對方頭部共縫了10針。被告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並須向受害人賠償2萬元。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用十分歹毒的手段襲擊一個見義勇為的好人,法庭必須向公眾發出一個清楚信息,被告的行為是社會及法庭所不容。

案情指,事主於前年12月1日於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自發移開路障試圖疏導交通,之後被約10名示威者包圍及恐嚇,事主隨即以流動電話試圖拍攝示威者,遭被告以重物擊打頭部(圖),他失去知覺倒地,左邊頭頂頭皮出現4厘米裂傷。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張恆暉歡迎法庭判決,認為判刑充分反映案件嚴重性,具一定阻嚇力。他表示,任何原因都不應使用暴力解決問題,警方對所有暴力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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