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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14:51:00

男子深水埗持鎅刀襲警中槍案 企圖蓄意傷人罪成囚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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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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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歲男子2018年在深水埗港鐵站被警員截查時,由背包取出𠝹刀向警員揮舞,被女警開槍制服,被控以兩項企圖蓄意傷人罪,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早被判監2年半。

辯方求情時指,事件造成被告下半身癱瘓,從此需以輪椅代步,其妻子也因而健康轉差,已搬到安老院居住,對被告已是最大懲罰,希望法庭恩恤量刑。不過法官陳廣池表示,被告中槍受傷非案件重點,根據上訴庭指引,犯人若為罪行而造成身體損傷,不構成求情理由。

法官指,案件重點是兩名事主為合法執勤的軍裝警員,無對被告作出挑釁性或不禮貌行為,但被告卻持𠝹刀近距離施襲,加上被告在繁忙時段於港鐵站內犯案,涉案𠝹刀鋒利,中槍倒地後仍企圖拾回𠝹刀,可見他無悔意,亦構成加刑因素。

法官又指,被告周景登2013年已有襲警前科,被判入獄7天,但顯然未能令被告改過自身,反而變本加厲。他相信被告並無預謀犯案,涉案𠝹刀也是他的工作用具,就兩項控罪各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體諒被告在事件中受傷,酌情減刑6個月,同期執行,共判監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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