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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04:30:00
日報

衣物不足|羈留者保釋後兩日肺炎離世 監警會證警員疏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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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2020/21年度通過逾2,311項對警方的投訴。其中一宗個案,是一名男子涉嫌管有危險藥物被捕,在羈留期間,警員沒有向他提供足夠衣物,男子出庭後獲准保釋,但同日不適入院,兩日後因肺炎離世。監警會認為,涉事警務人員疏忽職守,沒有按照既定程序先尋求案件主管的指示,指控被分類為「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就一些「獲證明屬實」的投訴向警方提建議。(資料圖片)

監警會就一些「獲證明屬實」的投訴向警方提建議。(資料圖片)

監警會向立法會提交2020/21年度工作報告,當中交代部分投訴個案細節。報告顯示,一名男子涉藏有危險藥物被捕,警署警長同為案件主管,指示檢取被捕男子的長褲作為證物,並提供一條原屬警署警長的短褲作替換。翌日被捕人的兒子帶了外套、恤衫、牛仔褲到警署,要求轉交父親,但一名警員沒有解釋,只接收了外套,被捕人在出庭應訊後,獲准保釋的同日不適送院,兩日後因肺炎離世。其子認為,父親出庭時沒有穿著外套,並認為父親死因有可能是在警署羈留期間,未獲警方提供足夠衣物所致,於是作出投訴。

監警會認為,涉事警務人員疏忽職守,沒有按照既定程序先尋求案件主管的指示,因此指控被分類為「獲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亦主動向警長新增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認為他理應考慮檢取衣物後的安排,而沒有盡力為對方提供同類衣物,此舉並不恰當。

另外兩宗「獲證明屬實」投訴,一名男子被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猥褻侵犯」罪,其桌上電腦屬證物,審訊期間,男子要求取回電腦中與案情無關的公司客戶資料,並獲法庭同意,男子罪成刑滿出獄後,聯絡警方取回電腦內儲存的資料不果,投訴警察課經調查發現,一名接手案件女督察未有留意法庭指示,結案後已銷毀有關電腦資料。

另一宗涉及一名母親擬取回兒子的遺物,包括一部放在防干擾財物封套內的手機,證物室職員提取防干擾財物封套前往接見該名母親途中,已打開相關封套。該母親其後發現手機內所有電郵以及她與兒子互通的訊息消失,懷疑警方刪除手機內部分資料。投訴警察課認為沒證據顯示警方曾干擾手機,但職員沒有在物主或申索人面前打開封套就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向警方建議,包括應制訂有關檢取被捕人士必要衣物程序、優化警方處理檢獲的財物時使用防干擾財物封套程序及制訂全面的程序以確保警方在法庭案件審結後採取適當行動。

衣物不足|羈留者保釋後兩日肺炎離世 監警會證警員疏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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