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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6 12:34:00

鄭若驊質疑個別傳媒以偏頗字眼形容律政司上訴或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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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質疑個別傳媒以偏頗字眼形容律政司上訴或覆核。(資料圖片)

鄭若驊質疑個別傳媒以偏頗字眼形容律政司上訴或覆核。(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網誌不點名批評,有個別媒體自去年開始一直利用偏頗的字眼,形容律政司在刑事案件中所作出的上訴或覆核。她認為有關報道忽視律政司提出的理據,甚至法庭在判決書陳述的理由,強調絕不認同這些報道手法,律政司致力確保檢控工作執行妥當,檢控人員秉持最高的專業標準處理刑事案件,以同等的尺度,不偏不倚地秉行公義。

鄭若驊重申,律政司會仔細研究法庭判刑的相關資料,如發現判刑明顯過輕或過重,又或者裁決在法律觀點有錯誤時,律政司是有責任向法庭提出覆核或上訴。律政司去年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提出17宗刑罰覆核申請,已裁決的12宗申請中,11宗申請得直。就涉及公眾活動的案件而言,上訴法庭在其中4宗案件中,重申了黃之鋒案的判刑原則,即在處理牽涉暴力的大型非法集會案件時,必須強調阻嚇和懲罰作用。

就判刑而言,鄭若驊說律政司研究包括主控官的報告及法庭的判刑理由等相關資料後,可在合適的情況下按法例作出跟進。假若法庭裁定無罪時出現「有悖常情」的裁決,或基於法庭裁定無罪時出現錯誤法律觀點,律政司亦可以在合適的情況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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