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8更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10人,被指前年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0名被告各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8名被告的同一控罪獲法庭存檔暫不處理。
首4名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全部承認控罪,控罪指他們前年9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一項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法庭定於本月24日聽取各被告求情,並在本月28日判刑。
【11:53更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等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前年10月1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早前負責8.18流水式集會案及8.31集會案的法官胡雅文負責審理,預計審訊10日。控方稍後會將1.5小時長的新聞片段呈堂。
案件涉及前年10月1日港島區遊行,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楷及蔡耀昌。他們被控於 前年10月1日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首4名被告亦被控於前年9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中首被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開庭前透露會認罪,他相信自己有機會被還柙,呼籲港人不要放棄民主自由,因為這是人民基本權利。何俊仁則表示,自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舉辦任何遊行,但市民有強烈要求向政府表達,他估計他們很大機會因為10.1集會或6.4集會等失去自由,但為民主自由,不會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