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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
2021-01-14 11:08:00

【有片:消委會】兩款保溫飯壼未達歐洲保溫標準 建議6小時內進食盛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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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打工仔帶飯上班,疫情下尤甚,藉此減低外出用餐風險。消委會測試市面的燜燒壼及保溫飯壼的保溫效能,測試中的8款燜燒壼均符合歐洲相關標準,但7款保溫飯壼中,有兩款6小時後未能維持於攝氏50度,僅1款的下層隔層達攝氏60度標準,建議6小時內進食盛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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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中發現,所有燜燒壼符合歐洲相關容量相對的保溫標準,即600至800毫升,水溫6小時保溫高於攝氏62度,所有樣本量得攝氏63.6度至76.4度。當中表現最好的為「膳魔師」SK-3020(428元);水溫較低為「Pole Bear」JFF J800(149元)。

保溫飯壼方面,測試的5款為2層、2款為3層隔層設計。以200至400毫升容量,歐洲相關標準要求6小時後保溫高於攝氏50度,結果發現,2層的樣本,「Pole Bear」SGF J-700(179元)及「Topvalu」(169元)上層和下層間隔,6小時後水溫僅得攝氏49.1度至40.3度,表現較遜色。3層樣本保溫表現亦一般,若最上層放入涼伴,或被下層食物加熱,消委會提醒注意食物安全。

消委會指,熱食貯存安全溫度應大於攝氏60度,冷食應低於4度,並指燜燒壼不具備加熱功能,建議只放置已煮熟食物;保溫飯壼則應6小時內進食盛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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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建議6小時內進食保溫飯壼盛載食物。(林俊源攝)

消委會建議6小時內進食保溫飯壼盛載食物。(林俊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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