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格床跌落地傷脊髓 向免費提供住宿朋友索醫藥費(示意圖,非涉事圖片)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的一宗索賠案肄,原告從外地前往上海求醫,借友人家住宿時從上格床摔倒受傷,她向友人索取賠償,最終遭法院駁回。
根據《新民晚報》等傳媒,當事人李姓女子曾是朱某的家務工,2人關係親近。案發於2024年9月,李女因常前往上海求醫,朱某好心借出鑰匙讓其暫住。期間,李女睡在朱某家中的上格床,半夜不慎由上格床摔倒,導致脊髓受傷。
被告︰對方選擇上格床
李女堅稱床鋪存在安全問題,且朱某的住所具有出租性質,應對其受傷賠償醫藥費。另一方面,朱某則認為之前床鋪一直使用都未有問題,而且基於友情才免費予李女暫借,更是李女自己選擇睡上格床。
法院審理後認為,無證據表明李女的受傷與上格床或所使用的寢具等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且綜合考慮朱某的房屋性質、實際居住情況以及李女和朱某的關係等因素後,難言朱某對李女的此次入住具有營利性質,故認定李女此次入住朱某家為朋友間的「情誼行為」。
再者,朱某在事發後立即打急救電話將受傷的李女送院救治,已盡到必要的義務。同時,無證據表明朱某等的救助存在明顯不當並與李女傷勢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遭法院全數駁回
法官指出,李女作為成年人,對自身安全負有注意義務。庭上證據表明,李女未能採取更為安全妥當的姿勢就寢,其自身過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綜合以上,法院認為,朱某並無過錯,駁回李女全部訴求。
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引發網民的熱烈討論,有網友稱,「不能讓好心人心寒」「應該判他惡意索賠,不能輕饒他」「讓人寒心呀!」「我建議除了不給賠償,屬於惡意索賠,應該罰款」。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天新聞網》,按此查看原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