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年未曾同居 福建妻一抱即嘔 夫提離婚兼索償(示意圖,非涉事圖片)
福建一名新婚漢控訴妻子婚後長期抗拒肢體接觸,一抱就出現嘔吐、顫抖等反應,雙方半年來始終未能行夫妻之實,因此提出離婚,並要求女方返還包括彩禮、婚宴等在內,總計超過人民幣72萬元結婚支出。
綜合傳媒報道,福建男子阿寬與女子阿婷經親友介紹認識,兩家原本就是遠親。兩人於2024年5月訂婚、9月完成登記結婚並舉辦婚禮。依照當地婚俗,男方家支付聘金彩禮28.8萬元人民幣,另有三金首飾、利是、婚宴酒席等開銷,總支出超過72萬元人民幣。
親友介紹認識 婚後問題協調後無改善
不過,婚後兩人卻始終未真正同居。男方表示,妻子相當抗拒親密接觸,有時甚至出現生理不適,「有一次我抱著她,她突然發抖,接著跑去廁所嘔吐。」他認為,雙方一直未能建立正常夫妻關係,加上女方長期以工作為由另外租屋住,一周才短暫返回家。男方透露,期間曾多次與妻子私下溝通,雙方家長也出面協調,但問題始終沒有改善,最後只能提出離婚,並要求女方退還所有結婚相關費用。
對此,女方父親則出面反駁,強調女兒並非不願經營婚姻關係。他表示,兩人婚前健康檢查並無異常,也曾嘗試親密接觸,只是過程不順利,加上雙方心理壓力越來越大,才逐漸產生排斥與恐懼。
女方願意離婚 不願退款
女方家屬並稱,部分聘金彩禮其實早已歸還給新人共同使用,但男方不願承認;至於婚宴、禮品等支出,本來就是男方自願支付,不應全部要求女方負擔。目前女方同意離婚,但無法接受男方提出的高額退款要求,希望透過法院裁定解決。
調解人員分析,雙方都是初婚,可能缺乏親密關係與婚姻相處經驗,婚後磨合不順並不少見,建議雙方降低情緒對立,透過理性溝通尋求解方。
有律師指出,雖然「長期無夫妻生活」並非法定離婚條件,但若足以證明感情確實破裂,加上婚姻維持時間短、夫妻義務未實際履行,法院通常仍會准許離婚。至於聘金彩禮與婚禮支出是否需要歸還,則需視實際共同生活情況、金流用途及地方習俗綜合判斷。
另外,報道也提到,女方疑似出現「性厭惡障礙」相關症狀。醫學上所謂性厭惡障礙,是指個體對性行為或親密接觸產生強烈恐懼、排斥甚至生理性不適,可能伴隨噁心、嘔吐、發抖等反應,通常與焦慮、心理創傷或親密關係壓力有關。醫生提醒,若出現相關情況,應及早尋求專業心理與醫療協助,伴侶也需要給予支持與理解。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天新聞網》,按此查看原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