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發爭議的「蛤蟆湯」。(圖/翻攝《網易》)
山東省臨沂市一家小吃店,老闆娘隨手拍下自家「蛤蟆湯」料理po在網上,豈料竟遭官方認定「食用野生動物」,開罰45萬元人民幣,事件曝光引發爭議,之後官方突改口稱「沒有處罰」,但店家氣炸,已向法院提告。
「食用野生動物」
《大河報》報道,業者張女表示,今年3月她收到當地市場監管局發出的《行政處罰告知書》,指她發布涉及「蛤蟆湯」影片,違反《廣告法》,擬開罰人民幣45萬元(約49.3萬港元)。
張女收到通知當場傻眼:「我們用的是人工養殖的牛蛙,不是甚麼保育類動物。」報道表示,當地將牛蛙俗稱為「蛤蟆」,並非法規禁止食用的「蟾蜍」,而影片中也沒有出現餐館名稱,不解為何被罰。
「未造成社會危害」
張女非常不滿,之後連續遞交多份申訴書,並刪除相關影片,但監管部門始終沒有撤回告知書。
事件發生後,市場監管局人員改口稱,張女提交申訴書、且刪除影片,「未造成社會危害」,因此決定「不予處罰」。但這份告知書始終沒有撤銷。張女認為,這等於讓她承受潛在處罰風險,已正式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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