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官員索賄95隻「翻翻鴿」一隻最高價值18萬元人民幣。(圖/翻攝百度百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河縣人民法院日前審理一宗特殊的貪腐案件,青河縣原應急管理局局長馬某某4年間因收受價值高達132萬元人民幣(約144萬港元)的95隻翻翻鴿等財物,佔其索賄受賄總額半數以上,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紅星新聞》報道,馬某某總計受賄242.43萬元人民幣(約265萬港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50萬元人民幣(約54.7萬港元)。其中最貴的一隻翻翻鴿價值18萬元人民幣(約19.7萬港元),相當於當地一套50平方米(約538平方呎)住宅的價格。
呈現逐年遞增趨勢
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現年52歲的馬某某自2021年4月開始,利用擔任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應急管理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17名企業人士在項目申請、資金撥付、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協助,進而收受、索取財物。
馬某某對翻翻鴿的索取呈現逐年遞增趨勢,從2021年的3隻、2022年的8隻,到2023年暴增至56隻,2024年又收受28隻。其中,私營企業主宋某宇送出價值最高的鴿子,共計30隻價值94.7萬元人民幣,包含一隻18萬元人民幣及一隻10萬元人民幣的翻翻鴿。而送鴿數量最多的是一名礦業公司採礦隊隊長,曾在兩個月內送出48隻翻翻鴿。
空中飛行時能多次翻滾
值得關注的是,馬某某即使在2024年12月退休後,仍向某私人企業主索賄3萬元人民幣。案發前,他曾試圖退還40萬元人民幣現金及4隻價值16萬元人民幣的翻翻鴿。法院認定,馬某某35次索取他人財物價值181.93萬元人民幣,屬「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翻翻鴿又稱筋斗鴿,是中華觀賞鴿中的稀有品種,以其在空中飛行時能多次翻滾的特性聞名,在新疆地區具有數百年歷史,深受當地人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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