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康 (資料圖片)
香港歌手蘇永康原計劃於10月初在浙江溫州舉辦演唱會,因其曾有涉毒歷史,有內地網民向溫州當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最終售票平台下架相關演出,浙江省文化廣電和旅遊廳市場管理處及後指演唱會已經確認取消。
內地官媒《人民日報》今日在網上發表評論《蘇永康演唱會光取消還不行,也該追責》,指取消蘇永康演唱會是必須的,有關審批漏洞亦必須問責,「才能以儆傚尤,形成震懾效應」。
審批漏洞必須問責
評論指蘇永康溫州個唱被質疑為何連網民都能看出來的問題,卻能突破審批關口?誰該為此負責?又指類似案例已經不止發生一次,蘇永康近兩年在其他城市也曾開演唱會,「這類事件造成的後果是顯而易見」,相關部門的權威和價值取向備受質疑,公信力也不免遭受侵蝕,必須追究問責才能以儆傚尤,形成震懾效應。
評論提到,取消蘇永康演唱會是必須的,強調毒品是人類社會公害,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身為公眾人物,演藝人員尤其不能涉毒,不能觸碰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
一旦涉毒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此前,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建議。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演藝人員更要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愛護自身形象,一旦涉毒,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文章稱,涉毒藝人嘗試復出希望重回聚光燈下,這種行為是堅決不被允許的,每一次對涉毒藝人復出網開一面,都是對法治和公序良俗的破壞,也是對大眾情感的傷害。評論指出,相關審批部門該要嚴格管理,守土有責。亡羊補牢固然也有可取之處,但是由此造成的公信力損失,尤其值得深思和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