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29隻雞點分?法官調解兩農民 先食1隻再平分財產。(示意圖/Pixabay)
夫妻離婚時會面臨到財產分配的問題。近日,四川廣安市前鋒區法院代市鎮法庭成功調解一宗特殊財產分配案。引發當事人雙方爭執的不是存款或物業,而是共同飼養的53隻家禽該怎麼分割?
把一隻雞視為散夥飯
根據《封面新聞》,這些家禽分別是29隻雞、22隻鵝和2隻鴨子,牠們大小不均,而且雞的數量還是單數。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同意平均分配後,將多出的一隻雞作為散夥飯煮了一起吃,再辦理離婚手續。
承辦法官陳茜介紹,當事人楊大哥(化名)5月時要求與涂大姐(化名)離婚。據悉,2人都是農村居民,以務農、養殖牲畜為主要收入來源,男方農閒時會在周邊打散工。
2人除農村自建房外無其他大額財產,因雙方非同一村村民,按農村規定,帶宅基地的自建房僅限本村村民擁有,故未對房屋進行分配,雙方可自行協商房屋歸屬或使用方式。
女方稱︰大鵝是我親手餵養
不過,對於家禽要如何分割配引發了爭論。涂大姐在法庭據理力爭稱,「鵝有大有小,其中幾隻大的是我親手餵養的」;楊大哥則反駁自己也餵了小鵝和雞鴨,應大小各半。雙方都認為自己「付出更多」。
對此,陳茜提議鵝群按大鵝3隻、小鵝8隻均分,或按市場價折算差價,2隻鴨子亦平分。但29隻雞卻帶來「單數難題」,法官見雙方各執一詞後提議「那麼還是按照剛剛分配的原則,要嘛平均分配,剩下這隻雞煮了一起吃了,要麼要雞的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這項提案獲得2名當事人同意。
法官解釋,「農村家禽分配要考慮生長周期和餵養成本」,並指本案反映當前農村離婚案件的新特點,財產構成簡單但情感糾葛複雜。她提到,雙方自行協商大半年,找過長輩調解未果,雙方孩子也都同意不插手。來法院時,他們需要的不僅是一紙判決,更是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天新聞網》,按此查看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