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人工智能法》最新生效的規定,要求AI系統供應商及相關內容提供者,須就AI生成或經AI修改的內容作出明確標示。(AI生成圖)
在人們愈來愈分不清甚麼是真實、甚麼是AI的大環境下,歐盟進一步收緊對AI行業的監管,歐盟《人工智能法》(AI Act)有關AI透明度等規定於周日(2日)生效。內容包括要求AI系統供應商及相關內容提供者,須就AI生成或經AI修改的內容作出明確標示,涵蓋影像、影片及語音等涉及深度偽造技術的作品。違反規定的企業,最高可被罰款1,500萬歐元(約1.35億港元),或相當於全球年度營業額3%,以較高者為準。
歐盟委員會表示,自8月2日起,《人工智能法》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其中包括正式執行透明度規則,以及針對通用人工智能模型供應商的相關規定。新規定要求聊天機械人等可與用戶互動的AI系統,必須清楚告知使用者正與人工智能系統而非真人交流。此外,凡由人工智能生成或修改的內容,亦須加入機器可讀的標記,方便外界辨識其來源及性質,以減少欺騙及操縱行為。已推出市場的AI模型有執法寬限期,可於今年12月前完成符合相關要求。
歐盟《人工智能法》最新生效的規定,要求AI系統供應商及相關內容提供者,須就AI生成或經AI修改的內容作出明確標示。(路透社)
《人工智能法》分階段落實
歐盟《人工智能法》於2024年8月1日正式生效,並根據AI系統可能造成的風險程度,劃分為不可接受風險、高風險、透明度風險以及最低或無風險等不同級別,並以分階段方式落實,逐步收緊對AI行業的規管。今次生效的透明度規定,被指是適用範圍最廣的條文,只要相關AI產品、聊天機械人或生成內容服務於歐盟市場提供或使用,便須遵守有關規定。
除透明度規定外,歐洲人工智能辦公室即日起亦可對通用AI模型提供商執行《人工智能法》相關法規。對於被認定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的先進通用AI模型,其供應商需要承擔額外責任,以降低大規模危害發生的風險,包括網絡攻擊、模型失控、有害操縱及侵犯基本權利等問題。
執法方面,歐盟人工智能辦公室將聯同各成員國主管機構及歐洲數據保護監管局共同負責監督法案落實。歐盟同時公布,目前已有超過180個組織簽署「AI生成內容透明度實踐守則」,表明自願遵守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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