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SK集團董事長崔泰源。(路透社)
南韓最高法院駁回SK集團董事長崔泰源離婚案,要求支付前妻1.38萬億韓圜(約75.6億港元)的判決,指有關決定錯誤估算二人資產價值,並要求下級法院再重新審視。
有關案件是SK集團現任董事長崔泰源,與前妻,即集團前董事長女兒的盧素英離婚案件。在2024年,首爾的法院判決要求崔向前妻支付1.38萬億韓圜,是南韓歷史上最大的離婚案件。當時法院認為,盧素英父親留下的300億韓圜集團發展基金,可被視為二人的共有資產。而崔在判決後提出上訴。
南韓最高法院在今日(16日)推翻原有的裁決,指有關的基金應該是前董事長的賄款,而不應視為二人的資產。崔泰源的律師在判決後,指法院重要地將有關資產確定不屬於二人共有。不過判決維持了崔泰源要支付前妻20億韓圜(約1.09億港元)贍養費。集團在周四的股價下跌了5.4%,原因是外界認為崔泰源與前妻的法律訴訟需要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