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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會周三(29日)通過法案,將「任何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定義為性侵。
將「同意原則」寫入性侵罪定義
傳媒報道,參議院經過漫長立法程序,最終表決通過上述法案後,刑事法現在將把「同意原則」寫入性侵罪的定義中。而該法案上周已在國民議會(眾議院)通過。
據悉,法律條文內容強調「明確且可撤回的同意」。新法明文規定,同意應該是自由、知情、具體且可撤回的意願表達,並須根據當時的情況判斷。沉默或沒有反應,都不等如同意。
 
                                            
                                            法國通過新法重新定義性暴力,未經同意性行為即構成性侵。圖為法國巴黎市況。(資料圖片)
重新定義性暴力
新法例明確規定:「若性行為是經由暴力、脅迫、威脅或突襲而發生,無論其形式是怎樣,都不構成同意(性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