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檢控18人涉從香港取道南韓將黃金走私到日本。(網上圖片)
據南韓傳媒報道,一個跨國的走私集團涉嫌利用香港與日本之間的黃金差價,走私金條到日本賺取利潤,並利用南韓作為源頭掩飾。3名案件主謀及15名參與者被南韓水原市的檢察院起訴。報道指集團走私的黃金價值30億韓圜(約1,706.9萬港元)。
南韓傳媒報道,有關集團利用香港與日本的黃金差價,從香港買入黃金後,將黃金偷運到日本出售。不過在日本政府注意到來自香港的走私客後,集團就利用南韓作為源頭掩飾。帶貨者會將黃金帶到南韓的仁川機場,再於機場內的轉機區域將黃金交與接頭的另一位帶貨者,把黃金帶去日本。事件直到兩名南韓女子,在日本福岡機場被進行毒品搜查時發現,並將整個集團一網打盡。水原地方檢察廳就對事件中的主腦人A及兩名中間人的B及C扣留準備起訴,而同案2名資金提供者以及其餘13人,包括招募、帶領及負責運動會的成員就獲准保釋候審。

南韓水原檢察廳。(網上圖片)
案中包括南韓律師及在囚者
報道指,案件的其中一位中間人C,因為同類的罪行仍在服刑,但他卻指示同案的其他被告到監獄聽從其指示走私黃金,並且為事件提供了2.4億韓圜的資金。而同案另一名資金提供者,是C的辯護律師,他曾替服刑中的C辯護而了解整個走私的過程,並透過挪用律師樓1億韓圜為案件提供資金。而該律師更為主腦A提供法律意見來迴避各地的法例。
檢察官表示,作為法律專家的資金提供者,有關案件顯然違反道德,不過因為兩名搬運者在抵達日本時已被扣押所有黃金,故他沒有從中獲得經濟利益,准許其保釋候審,但同時向南韓的律師協會要求作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