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鈞賢遭業主扣起8萬元按金 。
前香港先生冠軍高鈞賢(Matthew) 前年12月宣布與比他年輕10歲的太太黃梓漫結婚,並且公布雙喜臨門,迎來愛女Liona。有指黃梓漫家底豐厚,經營連鎖中醫美容及健康中心,去年更被爆豪擲2250萬元,購入九龍塘畢架山一號,名校網一個3房單位連一個車位,而他受訪時坦言現時經常中港兩邊走,自己的工作主要在深圳,太太的生意則主力在香港,他更指希望女兒將來能入九龍塘的名校。
退租被扣起8萬按金
不過,近日高鈞賢突然在IG限時動態連環發文,以「客觀看香港租務制度:當「準時交租的好租客」遇到法律灰色地帶」為題,分享租屋糾紛。他透露原本與家人租住一個四房單位,每個月都準時交租、從不拖欠,退租時亦已盡力還原單位,「有小朋友一齊生活,日常居住必然會有一點合理的正常 Wear &Tear(自然損耗)。作為負責任嘅租客,我們一直做到:1.每個月準時交租,從不欠款;2. 退租時盡我們最大能力還原屋企」但業主仍然扣起8萬港元按金不退還。高鈞賢與太太決定循法律途徑,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上庭發現程序漏洞
可是,高鈞賢上庭後驚覺制度存在漏洞:「荒謬嘅制度漏洞:原來只要業主『拒收法庭掛號信』,法庭喺無法證明對方收到傳票嘅情況下,就不能即時頒布判決。」他續指接下來的法律程序複雜, 「案件被迫拖延,排期等待執達吏親自上門派信;若對方繼續避不見面,申索人需要自費數千元辦理『刊登報紙』(替代送達);再重新排期,整個過程隨時要拖延一至兩年。」
單位極速再租出
高鈞賢指,退租不到一星期個單位已經成功租出,足以證明單位的自然損耗不構成扣起全數按金的理由。他直言8萬元不會影響他們的生活,但從客觀角度,面對違約爭議時,竟然要付出巨大時間及額外金錢成本去應付「拖延戰術」,令他不禁反問:「如果今天換作是一個急需按金去交新屋首期或租金的普通家庭,這樣的制度能否及時保障到他們?法律需要保障程序公義,但當程序被濫用成拖延手段時,我們的小額錢債機制是否也應該思考如何更高效地保障守法的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