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中)昨指,僱主可靈活調動計劃補貼。(資料圖片)
勞福局長羅致光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指,「保就業」計劃發放的工資補貼可以「靈活調動」,沒有規限僱主不准減薪,只要求獲批100萬元補貼,薪酬開支不得少於100萬元。創新辦今回覆查詢補充,保就業計劃「保留了一些彈性」,並無規定僱主必須維持個別員工原來的薪酬水平,以免部分受疫情重創的企業或因而結業。
政府發言人指,為加強針對個別僱主的阻嚇力,將於第二期計劃新增罰則,秘書處若發現有僱主領取補期時大幅度裁員,又未能令秘書處信納其有意重聘員工或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收回全部補貼;而第一期申請者若大幅裁員、未有合理解釋等相同情況,政府可以拒絕對方申請新一期計劃。第二期計劃,將於8月31日上午7時開始接受網上申請,未申請第一期計劃的合資格自僱人士,亦可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