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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14:25:00

【新冠肺炎】擅離院確診者李運強被控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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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離院確診者李運強被控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罪。(資料圖片)

擅離院確診者李運強被控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罪。(資料圖片)

在上周五(18日)擅自離開伊利沙伯醫院的新冠肺炎確診男病人李運強,被控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早上在九龍城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一度指示,改到其他法庭處理案件,以進行消毒,後來得知李運強已通過所有檢測,並已經解除隔離令。

63歲被告李運強於本月18日擅自離開伊利沙伯醫院隔離病房,警方一度發出照片通緝,到星期日(20日)深夜在旺角把他尋回。他被控於本月18日至20日,在香港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新冠肺炎病毒,不得身處公眾地方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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