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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12:38:00

【林子健案】判詞:沒合理成功上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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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虛報案,早前被裁定虛報罪罪成判囚5個月。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須即時入獄服刑。高院今日頒下判辭,指上訴方提出的法律爭議不具重大及廣泛重要性,林子健沒合理成功上訴的機會。

就原審裁判官裁定負責拘捕林子健的警員擁有特別知識,可以「特設專家」身分在庭上作認人程序,高院法官李運騰在判辭形容,裁判官作為事實裁斷者,他有權決定應否接納該警員的證供,亦必須考慮案中所有證據,屬無可爭議的法律原則,認為裁判官有權對比涉案錄影片段和警員的證供,做法完全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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