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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8:25:00

【江歌案】劉鑫否認遞刀予被告 作供與警錄音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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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繼續在東京審訊。(互聯網)

江歌案繼續在東京審訊。(互聯網)

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去年11月在日本東京寓所門前被殺案,今日繼續在東京地方裁判所審訊,證人劉鑫、即被告陳世峰前女友及江歌室友,以視頻方式出庭作證,劉鑫否認如陳世峰所供稱,自己遞生果刀予江歌後將江與陳關在門外,又否認報警錄音所顯示,事發時自己已將門鎖上,同時否認是看到江歌在門外遇險才報警要求派救護車。

另外,劉鑫的法律顧問,網名為「律師一姐」的律師于洋,昨突然在微博宣布「由於某些原因,本人不便於繼續接受劉鑫女士的聘請和委托」,隨後她雖將該條微博刪除,但卻再發文指「請律師,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但是,律師在維護你權益的時候,你在背後套路律師就不對了!朋友在前面幫你迎敵,你背後給了朋友一刀,難道朋友真的是用來出賣的?!我突然覺得網上罵我罵的挺對的,甚麼人的委託都接,該罵!」又在回應中表示「苦苦哀求我們幫她的時候是一個樣子,套路你的時候又是一個樣子,真的很可怕!不可思議!」、「公道,我相信法庭會還給江歌」。

輿論繼續對劉鑫一片罵聲及質疑,派記者李淼到庭旁聽的鳳凰衛視,在微博報道案件時以《劉鑫的證詞到底是真是假?》為題;亞洲通訊社(日本新聞網)社長徐靜波則批評劉「選擇性記憶」,「今天的庭審,劉鑫回答提問時,稱自己雖然在江歌家裡住了2個月,但是不知道如何從裡面鎖門。但是在警方的報警記錄上顯示她說的第一句話是『門已經鎖了,你不要罵了』,過去一年多,她居然立即想起:警方錄音時忘了錄開頭『怎麼』兩個字,而且自己說的是『鬧』而不是『罵』……本來很期望劉鑫能夠為陳世峰殺江歌案作證,多少告慰一下死去的江歌,但是,一個下午,她只做一件事:洗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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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昨公布警方錄音:(括弧內為警方,來源:李淼微博)

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警視廳110。)
對不起!救命!
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號、大內公寓201,快點來!
(等一下,你冷靜點。中野5丁目20號的多少?)
20號,20號。
(20號的多少號?)
6,6。
(慢點說)
啊,啊,6丁目,6丁目,2,20號,大內公寓。
(你叫甚麼名字)
劉鑫。快點!我姓劉。
(等等,小劉,發生了甚麼?你冷靜地說。發生了甚麼?)
等一下,有人,說話
(你房間的門鎖了嗎?門是鎖著的嗎?)
是的,鎖著。但我姐姐……
(那就沒事,你冷靜點,員警已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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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補充,報警錄音裡面有按門鈴的聲音。

今日公布的報警錄音:(來源同上)

警:你是哪國人?
劉鑫:中國(相對平靜。)
警:已經出警了,請放心
劉鑫:(突然嗓音極其尖利,聲嘶力竭喊)啊!拜託了!
警:你住哪個房間?
劉鑫:(嗓音尖利)我住20、20、0!啊!快點!姐姐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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