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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7:05:00

【淋液點火】夫婦涉擾亂秩序 明年1月底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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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7歲男子在港鐵馬鞍山廣場天橋被淋液點火燒傷案,一對夫婦涉嫌在現場圍觀並以粗言挑釁他人,被控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提訊,等待警方翻查影片及尋找目擊證人,期間兩人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橋。

控方透露,被燒傷的事主仍在沙田威爾斯醫院留醫,情況危殆,警方未能為他錄取口供。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以X為代號代表事主。事主當日在馬鞍山站內與示威者拉扯,雙方後來追逐至附近一條行人天橋,事主再與他人爭執,突然有人從人群中衝出,向事主淋液體並點火,事主全身四成皮膚二級燒傷。

被告分別為33歲女子陳海雲及39歲男子鄺耀文,他們被控於本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以挑釁性語言叫囂及挑釁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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