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與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出席電台訪問。(商業電台提供圖片)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提出多個居民的長遠安置方法,當中包括原址或區內重建,「樓換樓」等。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10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指,原址重建不切實際,研究未來轉作社區設施。
黃偉綸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今日出席商業電台的節目訪問。黃表示宏福苑的原址未來不會再用作住宅用途,並研究轉為社區設施。他指原址重建的方案不切實際,因為需要先處理原址的業權問題,他稱以外國的例子在法律問題上已經需要幾年的時間。他又指,要清拆7幢的大廈需要1年半的時間,之後才可以展開工程。他指,居屋一般從規劃至落成要6年,故此如果原址重建政府估計要到2035年才能夠入伙。
指頌雅西路選址「搶手」
黃表示,前線社工與業主聯繫時,知道各個家庭的情況不同,有些希望以相約價格獲得相若的單位,不希望要花費大量金錢,故此提出了「樓換樓」方案,並表示房委會正在尋找適合的單位。他指,有居民對政府就屋苑未補地價單位呎價以約6,000元計算,黃表示政治未落實收購價,有關數字只作參考。他表示,政府有3個的原區重建選址方案,最快入伙2029年入伙會是頌雅西路的選址,可提供約900個單位。他指有關選址鄰近頌雅苑,附近有成熟交通及生活配套,稱是「搶手」的項目。她表示政府亦在附近平整更多土地,預計可再提供多600個單位,兩個選址將可合共提供1,500個單位。
至於由政府購買業權的方案,黃表示以測量師學會的估算,補地價單位呎價約8,000元,估計政府需要動用60億元,扣除宏福苑的基金及援助,仍需要多20多億元來購買業權,故有關方案需要動用公帑。他表示,宏福苑情況特殊,政府若不大幅度介入,業主就會「身無分文」,故此調動適當的公帑協助是選項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