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出版:2018-May-31 20:59 更新:2018-May-31 20:59 旺角暴動案 9被告判囚28至51個月 分享: 前年旺角暴動案,10名被告包括9名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以及一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十名被告年齡由19至72歲,當中一人判入教導所,其他9名被告刑期分別介乎28至51個月。當中19歲首被告莫嘉濤涉及兩項暴動罪、一項刑事毀壞罪和一項襲警罪,被判監51個月,案中最年長暴動罪成的被告,73歲的陳和祥被判監41個月。 ADVERTISEMENT 立即更新 /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