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業兩名「獲授權簽署人」辭任。(路透社)
大埔宏福苑大火前,負責大維修工程的宏業建築工程有兩名「獲授權簽署人」,大火發生後,其中一人已離任,至於另一名「獲授權簽署人」黃忠基日前因誤殺罪被捕。屋宇署今日(14日)表示,日前已收到宏業通知,黃忠基已辭任;由於沒有獲授權簽署人代宏業行事,宏業不能再以註冊承建商身份,進行《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
黃忠基是宏業的工程顧問,日前因誤殺罪被警方拘捕。至於另一名「獲授權簽署人」張玉濤,早前亦已經離職。屋宇署在去年11月勒令宏業28個私樓工程項目停工,屋宇署表示,正聯絡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對於個別只需由註冊承建商負責進行的小型工程,署方正直接聯絡有關的業主組織,通知他們需另行委任新的註冊承建商以繼續進行有關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