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夥協助市民偽造證明提取強積金還債,涉及450萬元強積金
一個犯罪團夥偽裝成財務公司或債務重組公司,隨機致電巿民,聲稱能協助他們進行債務重組,或介紹他們到其他財務公司借貸,並游說他們以虛構藉口提早提取強積金還債。警方拘捕30人,包括集團成員及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強積金供款人,罪名包括串謀詐騙、無牌放債及以過高利率放債。
警方較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轉介,指有多名強積金計劃成員,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並提交懷疑偽造的港澳居民居住證,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警方發現一個活躍於本地的犯罪團夥,犯罪人士租用一個葵涌工廈單位作為電話放債中心,隨機致電巿民,聲稱能幫債務人合法地提早提取強積金還債。
收取約20%強積金作手續費
成員會要求債務人到民政處宣誓,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會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內地居住。當宣誓完成後,團夥成員會套取債務人的個人資料,偽造虛假的港澳居民居住證,然後再向強積金委託人公司申請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走強積金。整個過程完成後,犯罪集團會收取大約20%的強積金以作手續費。
警方前日突擊搜查上述位於葵涌的工廈單位,拘捕1名集團主腦及8名骨幹成員。在單位檢取1,057份提取強積金或貸款申請表,涉及總金額高達1.2億元。除此之外,警方在過去2個月以串謀詐騙,拘捕21名以虛假藉口及懷疑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涉及強積金金額高達450萬元。
除此之外,犯罪集團會慫恿債務人到其他指定的財務公司借貸。當債務人成功申請貸款後,財務公司會扣起20%貸款金額作為手續費,並要求借貸人以高利率還款,有個案的貸款年利率高達140%,比法定規限的48%高出近3倍。


















